各有关出版单位:
根据《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办法〉的通知》(新广出发〔2015〕45号)、《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新闻出版局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河南省中小学教辅材料评议推荐办法〉的通知》(教基二〔2012〕508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省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对我省2026—2027学年秋季学期中小学教辅材料进行内容审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送审范围
根据评议教辅材料规范管理有关要求,本次应送审评议教辅材料的学段、学科和范围见下附表:
附表:应送审的评议教辅材料清单 | ||
学段 |
学科 |
依据文件及范围 |
小学 |
四、五、六年级:语文、数学、科学; 五、六年级:英语。 |
列入《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新闻出版局关于印发的通知》(教基〔2026〕33号)目录中的所有在2026—2027学年秋季学期使用的评议教辅材料(包括配套同步练习册及学习辅助类同步教辅材料)。 |
初中 |
九年级:道德与法治、语文、数学、英语、历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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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送要求
1.各出版单位须严格按照上表应送审的评议教辅材料清单中所列的学科、年级配套教科书版本以及教辅材料品种报送秋季学期样书。
2.送审教辅材料编写实行主编负责制,单位组织编写的需要明确主编。
3.各出版单位报送的教辅材料应与最新修订的国家课程方案、课程标准及我省现行使用教材版本相适应,必须符合著作权授权有关要求。
4.报送的教辅材料必须为正式出版物(或已列入出版计划),报送的地图册、填充图册,除需依法取得著作权人授权外,还应根据国家地图编制出版管理有关规定送审,并取得相应审图号。送审样书的内文版式及所用材料必须与最终成书一致,在主管部门审核后,出版单位不得随意改动。
5.报送的教辅材料应落实“双减”政策要求,严格控制容量和印张,原则上小学各学科各册印张数不超过对应教科书印张数,初中各学科各册印张数不超过对应教科书的1.5倍,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和家长的经济负担。
6.报送的教辅材料须符合《儿童青少年学习用品近视防控卫生要求》(国家标准号:GB 40070-2021)标准要求。
三、其他送审材料报送要求
在报送教辅材料的同时,须报送以下材料:
1.河南省中小学教辅材料送审登记表(见附件1);
2.教辅材料著作权人身份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其出版单位企事业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明材料及复印件;
3.教辅材料出版单位出版相应教辅材料的出版资质批件及复印件;
4.教辅材料的出版证明或准予出版的证明材料及复印件;
5.根据他人享有著作权教科书编写出版的同步练习册及学习辅助类同步教辅材料,均须提交依法取得的著作权人授权书原件(授权河南区域)及复印件;
6.教科书著作权人编写出版或与他人合作编写出版并共享教辅材料著作权的同步练习册,须提交教科书著作权人开具的证明材料及复印件;
7.送审中小学教辅材料主要编写人员信息表(见附件2);
8.河南省中小学教辅材料送审人(著作权人及其出版单位)申请暨承诺书(见附件3)原件(包括但不限于承诺书样张内容);
9.河南省中小学教辅材料送审材料报送清单(见附件4)。
四、送审材料格式及报送数量
1.《河南省中小学教辅材料送审登记表》《送审中小学教辅材料主要编写人员信息表》《河南省中小学教辅材料送审人(著作权人及其出版单位)申请暨承诺书》《河南省中小学教辅材料送审材料报送清单》须采用统一格式,送审单位可自行在河南省教育厅网站下载并填写。报送时,须报送文本稿一式六份,并同时提供电子稿(U盘报送)。
2.报送的教辅材料样书以套为单位报送(各学段每学科一个版本为一套),一式六套。送审的样书不再退回。
3.其他材料除提供原件外,须提供复印件一式六份,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五、送审材料报送时间及地点
所有材料务必于2026年7月13—17日内报送至指定地址,逾期不予受理。材料报送时间为工作日正常工作时间。材料报送人必须亲自将所有材料一次送达并完成相关登记、签字确认等手续,不接受邮寄方式报送材料。
省教育厅联系人:李芳,原忠,0371-69691893
报送地址:郑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南三路12号一楼大厅
报送联系人:贾老师,0371-62005216,15838261181
3.河南省中小学教辅材料送审人(著作权人及其出版单位)申请暨承诺书
2026年7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