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落实《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教体艺〔2018〕3号)、《教育部关于全面推进健康学校建设的指导意见》(教体艺〔2026〕3号)等文件要求,推动各地和幼儿园、中小学校深入落实健康第一教育理念,全面推进健康学校建设,抓住秋季开学近视防控宣传教育关键期,抓早抓小防控近视发生,科学防控高度近视,决定开展第12个全国近视防控宣传教育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落实健康第一理念,科学防控高度近视。
二、活动时间
2026年9月。
三、活动要求
(一)把近视防控作为健康学校建设重点任务来抓。各地教育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遵循教育发展规律、尊重学生成长规律,深刻认识和把握落实健康第一教育理念的重大意义,以健康学校建设为统领,紧紧抓住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长期战略目标,加强与卫生健康、疾控、体育、市场监管等部门的协作,将近视防控作为健康学校建设重点任务抓紧抓好,积极探索创新、强化条件保障,在2026年秋季学期持续推进近视防控、爱眼护眼宣传教育,在宣传教育月期间至少组织1次主题宣传活动。
(二)引导学生加强体育锻炼增强体质。各地教育部门要深入实施学生体质强健计划,通过地方立法、晒课表等方式,进一步落实中小学生每天综合体育活动时间不低于2小时。中小学校要上好体育与健康课,结合实际开展班级赛、年级赛等全员体育比赛,丰富课后服务体育项目,有效增加学生校内体育锻炼时间,杜绝课间学生不出教室。幼儿园要确保幼儿每天户外活动时间不少于2小时,其中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
(三)深化幼儿园和小学近视防控宣传教育。各地教育部门要抓住幼儿园和小学近视防控关键阶段,指导幼儿园和小学结合秋季学期特点,围绕活动主题,通过开学第一课、健康教育课、主题班会、校园宣传栏、公众号等多种形式,开展内容生动、形式多样的近视防控宣传教育。鼓励有条件的小学和幼儿园设立眼健康科普宣教区或科普长廊,引导小学生和幼儿认识保护视力对健康成长的重要意义。充分发挥全国和地方近视防控宣讲团作用,重点面向幼儿园和小学教师、校医、学生、幼儿及家长普及科学用眼知识,引导小学生和幼儿增加户外活动、减少近距离用眼,引导家长关注孩子远视储备量变化,及早预防近视发生。
(四)多措并举防控高度近视。各地教育部门要加强中小学校教学设施条件保障,为学生提供符合用眼卫生要求的学习环境,加强视力监测经费、仪器设备等服务保障,全面掌握学生近视底数。要联合卫生健康、疾控部门加强防控高度近视宣传教育,帮助学生、家长科学认识高度近视,了解和掌握高度近视的长期危害性与防控要点,为已高度近视学生建立视觉健康档案,及时发现高度近视并发症风险并进行针对性干预。中小学校要关注在健康体检和视力监测中未近视学生的远视储备量和低中度近视学生视力变化,将每年近视度数增长超过50度或眼轴长度增长超过0.2毫米的学生作为重点关注对象。中小学校要引导家长做好孩子视力随访复查,遵照医嘱采取科学的防控措施延缓近视发展,防控高度近视。中小学校要加强对已高度近视学生的日常防控和关心关爱,引导其主动缩短连续近距离用眼时长,避免剧烈运动,切实降低高度近视影响。
(五)落实视力检查强化提醒提示。中小学校要严格落实每学期两次视力检查制度,在本次宣传教育月活动期间,结合实际组织开展1次中小学生视力检查,重点关注秋季开学返校后学生视力变化,及时向家长反馈视力异常的学生,建议带孩子到医疗机构进行检查。幼儿园要严格落实每半年一次视力检查制度,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在幼儿园和小学推广幼儿和小学生远视储备量筛查。
(六)发挥家庭作用促进校家联动。各地教育部门指导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在宣传教育月期间通过家长会、家长学校、家长课堂等形式,面向家长至少开展1次有针对性的近视防控知识宣讲,引导家长重视孩子视力保护,积极配合学校开展户外活动、健康教育、视力检查等近视防控工作,引导家长逐步改变“重治轻防”观念,树立科学的近视防控理念,关注家庭视觉环境,多带孩子进行户外活动,以身作则减少电子产品使用,科学管控孩子使用电子产品时长,督促孩子学习时保持正确姿势,养成良好用眼习惯。
各省级教育部门要认真梳理总结宣传教育月工作举措、实施成效与典型经验。若在9月份未能全部完成相关近视防控宣传教育月工作,可结合实际顺延宣传教育月活动时间,确保取得实效。
教育部办公厅
2026年8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