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河南省教育厅 发布:2025-06-18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教育局,各本科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快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全面提高人才自主培养质量,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稳就业工作部署,充分发挥第二学士学位教育培养复合型人才、缓解就业压力的重要作用,按照《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做好2025年度第二学士学位教育工作的通知》要求,我省结合实际制定了《2025年河南省普通高校第二学士学位教育实施办法》,现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各高校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培养工作,按照教育部文件要求,根据学校实际和相关专业人才培养需要认真研究制定招生方案,报省教育厅备案后组织实施。要用足用好招生计划,周密安排部署,积极稳妥操作,进一步优化人才培养结构,增强学生就业创业能力。
二、严格条件。招生高校要将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纳入学校招生委员会统一管理,参照国家教育考试有关要求,规范工作程序,认真审核考生报考资格,加强招生考试管理,合理制定招生考核评价办法,严格录取标准,确保公平公正。
三、确保质量。各高校要对照《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相关要求,制定专门的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持续做好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建设工作,不断加强内涵建设,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确保人才培养质量。我省2025年招生院校及招生专业详见附件3。
四、加强宣传。各高校要充分发挥好第二学士学位教育培养复合型人才的重要作用,为高校毕业生创造更多再学习机会,增强学生就业创业能力。招生院校和生源院校教务、招生、学院等多部门协同联动,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认真做好招生宣传引导工作,积极开展面向考生和家长的政策咨询,深入细致做好第二学士学位的政策解读工作(第二学士学位教育“十问十答”见附件4),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营造良好氛围,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五、强化协同。各高校要结合实际,在保障教育公平的前提下,进一步完善跨校招收第二学士学位的政策,为学生跨校报考提供便利,考生原所在学校及相关部门应积极配合,及时为考生出具学习成绩单、学籍学历证明等报考材料。各招生高校属地市级招生考试机构要按照省教育考试院要求,配合做好考生第二学士学位信息采集工作。
六、材料上报。各招生高校请于6月20日前将2025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考试方案,以正式公文的形式同时报送至省教育厅高教处和学生处(如需邮寄务必使用中国邮政EMS),并将电子版发送至省教育厅邮箱。同时按照教育部要求完成招生简章发布。
七、联系方式
高教处:白威涛 苗建雨(招生专业)0371-69691033、69691868
电子邮箱:baiweitao@jyt.henan.gov.cn;
发规处:韩磊 (招生计划)0371-69691887;
学位办:陈丹丹(学位授予)0371-69691782;
财务处:李华鑫 谢凡(收费标准)0371-69691857;
教育考试院:李勇 赵雨顺(录取数据备案及审核报送、考生信息采集)0371-68101588、68101682。
附件:1.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做好2025年度第二学士学位教育工作的通知
2025年6月17日
来源:河南省教育厅
编辑:小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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